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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环东天山公路电动重卡货运走廊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正式发布。
据公告显示,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G7(京新高速公路)、G30(连霍高速公路)、S238公路沿线部分服务区,具体包括:G7高速公路的吉木萨尔、白山泉服务区,S238公路的七角井服务区,以及G30高速公路的吐峪沟、沙尔湖、一碗泉、哈密、烟墩、星星峡共9个服务区重卡充电设施建设,拟建设重卡充电站9处,配置充电设施、充电车位;同步配套建设充电站外部电源、监控系统、照明设施及消防设施等辅助工程,并搭建对应的充电站运营管理平台。
一、招标条件
本 新疆环东天山公路电动重卡货运走廊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6500003901006929001)已由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招标人为新疆交投商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 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G7(京新高速公路)、G30(连霍高速公路)、S238公路沿线部分服务区,具体包括:G7高速公路的吉木萨尔、白山泉服务区,S238公路的七角井服务区,以及G30高速公路的吐峪沟、沙尔湖、一碗泉、哈密、烟墩、星星峡共9个服务区重卡充电设施建设,拟建设重卡充电站9处,配置充电设施、充电车位;同步配套建设充电站外部电源、监控系统、照明设施及消防设施等辅助工程,并搭建对应的充电站运营管理平台。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车位地坪、照明及监控系统、外接电及充电设施采购、安装等工程施工、缺陷修复,详细内容以施工设计图纸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持有有效的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近3年至少担任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1800万元及以上电力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